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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73244683/2018-00283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滩里镇
发文日期:2022-09-0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滩里镇机构设置和职能
滩里镇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机构:滩里镇 发布日期:2022-09-06

 便民服务大厅:服务中心坚持以"便民、高效、创新、廉洁、规范"为宗旨,淡化管理,强化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受群众欢迎。 负责对口或相关业务的办理、咨询和指导。

城建所:熟悉和掌握本镇建设管理基本情况,对环境卫生、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直接管理。严格建房审批手续,依据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本辖区民宅建设的丈量和申报的合法和手续的完整性。负责查处本辖区的违章建筑,对没有依照程序建设的违章建筑要依法查处。

民政所:乡镇民政所负责本乡镇优抚、慈善、殡葬、社会救济、社会事务、婚姻登记、地名门牌、村级机构、民间组织等项事务处理。以保障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劳动保障所:负责辖区内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待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含城镇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按月对失业人员进行签到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外出务工情况进行登记调查摸底和服务管理)。 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办理辖区内外出人员就业卡;指导未就业人员、转岗职工参加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并建立台帐,对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和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并做好岗位推荐和职业介绍工作。

信访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旧,承办上级信访机关,党政领导和镇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办理上级信访机关,党政机关交办的和本镇直接受理的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件,调查研究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完善工作规则制度。

财政所: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统计站:切实加强统计监督工作,负责对本乡镇所辖单位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统计局。全面及时准确搜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实事求是,综合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努力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对上报的统计数字承担责任。搞好统计调查、预测、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定期编印、公布有关统计资料、信息,为群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网络,负责对村、组及乡镇企业等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组织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乡镇统计员岗位职责乡镇统计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定期统计台帐,历史统计台帐及统计档案,严格保密制度。

农经站: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积极搞好土地流转管理,督促各村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同时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利益方面的各类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经常开展农民负担执行情况的检查,严防各村自定收费项目的现象发生。加强对全镇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搞好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工作。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好财务管理制度。围绕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主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提供服务,当好领导参谋。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的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同时,按照党委年初责任制考核的意见,认真做好村干部报酬的年度考核结算工作。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按季进行村务公开活动,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按时按质完成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抓好全镇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政策培训和管理指导工作。协助做好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和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 。

畜牧站: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抓好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负责本乡镇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镇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计生办: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树立婚育新风尚。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提供优质服务。协助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对本辖区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及其它计划生育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及时办理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提供一孩生育证送证上门。

坚持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

土地所: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乡(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认真完成县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环保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拟定镇环境保护计划,审核镇城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镇内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负责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做好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负责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责辖区内环境保护项目材料的编制、填写与申报。 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协助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 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对突发重大污染事故要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参与调查处理。 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污染治理。 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来信来访、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等。 配合监测站搞好河流断面、企业排放口等取样监测。定期向区环保局报告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武装部:依照《国防法》指导全乡民兵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民兵国防知识教育;依据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民兵巡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出综合治理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维持全乡稳定;

依照《兵役法》,做好征兵工作,提出审核意见,严把质量关;制定双拥工作安摔,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利站: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本乡镇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制订本乡镇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本乡镇水资源;组织制订本乡镇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安全饮用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和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管理、保护滩涂资源。 组织、指导本乡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助实施水行政审批制度,协助管理取水许可,协助依法征收水利规费;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本乡镇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审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助县水务局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组织、指导本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实施情况,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本乡镇水利经济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经济调节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综治办: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安监办:在市安监站的指导下,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强制性监督,对所负责监督的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施工安全评价;组织或参与本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局部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情节严重的报告市安监站,提清市建设局给予行政处罚;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向镇(区)规划建设办和市安监站汇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情况;完成镇(区)规划建设办和市安监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卫办:负责全镇(乡)各村环境建设等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全镇(乡)各村,企事业单位的白色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负责镇(乡)村两级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档案室、电脑、后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规划建设办日常内务工作:负责车辆、仪器设施、公文处理、材料撰写、培训、会议、文体活动、参观学习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室的协调工作;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开展有关工作。

组织办公室: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当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经常检查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 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完成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文安县滩里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6-510426

负责人   :张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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